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于2016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2016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商公安部,現將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72分(試卷滿分均為120分)。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附件要求逐項填寫,并于2017年4月1日前報送我部人事考試中心,附件數據作為發(fā)放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證書發(fā)放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