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所屬杭州市*人民醫(yī)院等部分財政適當補助事業(yè)單位,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40名。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貫徹落實*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和《杭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杭人社發(fā)〔2014〕380號)等文件規(guī)定,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學歷、專業(yè)理論知識和學歷相匹配的實踐操作能力。 5、具有崗位所需的執(zhí)業(yè)資格。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年齡、戶籍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及以上職稱者,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其他人員35周歲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杭州市戶籍范圍指杭州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含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含在杭高校的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浙江省戶籍范圍依此類推),以2018年 8月30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三、各單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 四、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及現(xiàn)場確認方式。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8年8月30日上午9時—2018年9月12日下午17時。 報考人員登錄杭州市衛(wèi)生人才網進入公開招聘報名平臺注冊個人基本信息,上傳本人的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照片為30k以內,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填寫應聘報名表,并完成誠信確認。 2018年8月31日上午9時—2018年9月12日下午17時,報考人員可在報名系統(tǒng)查詢報名不足1:8比例的崗位,報名系統(tǒng)每30分鐘自動更新數(shù)據1次。在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各招聘單位暫不作初審。 在本次招聘過程中,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 2、資格初審 時間:2018年9月13日上午9時—2018年9月14日下午17時。 各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條件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負責解釋。對資格初審未通過人員將網上反饋并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考生開放。 3、公布不開考崗位 2018年9月15日在杭州市衛(wèi)生人才網上公布不開考崗位和核減崗位情況。對有效報考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不開考或酌情核減招聘計劃。 4、網上查詢及改報 時間:2018年9月16日上午9時—2018年9月17日下午17時。 已注冊報名人員登陸杭州市衛(wèi)生人才網招考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不開考崗位報考人員和資格初審未通過人員可進行網上改報并接受資格初審,改報截止時間為2018年9月17日下午17時。改報的資格初審時間至2018年9月18日中午12時結束。未及時改報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8年9月19日—2018年9月22日上午9時30分。 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招考報名系統(tǒ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及報考須知。 五、考試 考試可采用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筆試、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成績各占40%、30%和30%)方式進行(具體考試方式詳見單位招聘計劃)。考試成績按100分制計算。筆試內容為本招聘崗位相關知識。考試時間為2018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 報考人員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考點、考場和時間參加筆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1:4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或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對象,不足1:4比例的,按該崗位筆試實際參考人員確定面試(或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對象。筆試存在違紀情況的,不得入圍面試(或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2018年9月28日在杭州市衛(wèi)生人才網上公布面試(或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入圍人員名單,考生本人筆試成績也可同時查詢。 面試(或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實施3天前,面試(或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入圍人員按招聘單位指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應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報名表、學校核發(fā)的含有成績單的就業(yè)推薦表、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身份證、個人榮譽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他人員應提供: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工作經歷證明[以勞動(聘用)合同或社保繳費記錄為準]、獲獎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或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或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資格。如有列入面試(或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對象者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或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被取消面試(或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資格的,可在本招考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面試(或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其中面試為結構化面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荚嚂r請隨帶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遲到30分鐘以上人員取消考試資格。面試(或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成績在各招聘單位網站上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查詢。面試(或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或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體檢對象。 六、考察和體檢 面試(或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結束后,從面試(或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將筆試成績、面試(或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總成績的計算為: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或筆試、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成績各占40%、30%和30%) 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考察、體檢對象。考察和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考察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工作按*、原衛(wèi)生部、*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體檢按*、*衛(wèi)計委、*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發(fā)〔2016〕140號)及其他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若考察或體檢不合格,可在相應崗位面試(或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替補人員。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及體檢均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各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非應屆生辦理相關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應屆畢業(yè)生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畢業(yè)報到后辦理相關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按時畢業(yè)并取得報考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須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