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員
建筑施工企業(yè)關鍵技術崗位八大員: 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標準員、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在JGJ/T 250-2011新標準重新定義施工現(xiàn)場專業(yè)人員的職業(yè)標準,2011年7月13日發(fā)布,2012年1月1日實施。
施工員
在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xiàn)場,從事施工組織策劃、施工技術與管理,以及施工進度、成本、質量和安全控制等工作的專業(yè)人員。
(1)參與施工組織管理策劃。
(2)參與制定管理制度。
(3)參與圖紙會審、技術核定。
(4)負責施工作業(yè)班組的技術交底。
(5)負責組織測量放線、參與技術復核。
(6)參與制定并調整施工進度計劃、施工資源需求計劃,編制施工作業(yè)計劃。
(7)參與做好施工現(xiàn)場組織協(xié)調工作,合理調配生產資源;落實施工作業(yè)計劃。
(8)參與現(xiàn)場經濟技術簽證、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
(9)負責施工平面布置的動態(tài)管理。
(10)參與質量、環(huán)境與職業(yè)健康安全的預控。
(11)負責施工作業(yè)的質量、環(huán)境與職業(yè)健康安全過程控制,參與隱蔽、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的質量驗收。
(12)參與質量、環(huán)境與職業(yè)健康安全問題的調查,提出整改措施并監(jiān)督落實。
(13)負責編寫施工日志、施工記錄等相關施工資料。
(14)負責匯總、整理和移交施工資料。
質量員
在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xiàn)場,從事施工質量策劃、過程控制、檢查、監(jiān)督、驗收等工作的專業(yè)人員。
(1)參與進行施工質量策劃。
(2)參與制定質量管理制度。
(3)參與材料、設備的采購。
(4)負責核查進場材料、設備的質量保證資料,監(jiān)督進場材料的抽樣復驗。
(5)負責監(jiān)督、跟蹤施工試驗,負責計量器具的符合性審查。
(6)參與施工圖會審和施工方案審查。
(7)參與制定工序質量控制措施。
(8)負責工序質量檢查和關鍵工序、特殊工序的旁站檢查,參與交接檢驗、隱蔽驗收、技術復核。
(9)負責檢驗批和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評定,參與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驗收、評定。
(10)參與制定質量通病預防和糾正措施。
(11)負責監(jiān)督質量缺陷的處理。
(12)參與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13)負責質量檢查的記錄,編制質量資料。
(14)負責匯總、整理、移交質量資料。
安全員
在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xiàn)場,從事施工安全策劃、檢查、監(jiān)督等工作的專業(yè)人員。
(1)參與制定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計劃。
(2)參與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參與制定施工現(xiàn)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參與開工前安全條件檢查。
(5)參與施工機械、臨時用電、消防設施等的安全檢查。
(6)負責防護用品和勞保用品的符合性審查。
(7)負責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審查。
(8)參與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9)參與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0)負責施工作業(yè)安全及消防安全的檢查和危險源的識別,對違章作業(yè)和安全隱患進行處置。
(11)參與施工現(xiàn)場環(huán)境監(jiān)督管理。
(12)參與組織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參與組織安全事故救援。
(13)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
(14)負責安全生產的記錄、安全資料的編制。
(15)負責匯總、整理、移交安全資料。
標準員
在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xiàn)場,從事工程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監(jiān)督、效果評價等工作的專業(yè)人員。
(1)參與企業(yè)標準體系表的編制。
(2)負責確定工程項目應執(zhí)行的工程建設標準,編列標準強制性條文,并配置標準有效版本。
(3)參與制定質量安全技術標準落實措施及管理制度。
(4)負責組織工程建設標準的宣貫和培訓。
(5)參與施工圖會審,確認執(zhí)行標準的有效性。
(6)參與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施工質量計劃、職業(yè)健康安全與環(huán)境計劃,確認執(zhí)行標準的有效性。
(7)負責建設標準實施交底。
(8)負責跟蹤、驗證施工過程標準執(zhí)行情況,糾正執(zhí)行標準中的偏差,重大問題提交企業(yè)標準化委員會。
(9)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分析標準執(zhí)行中的問題。
(10)負責匯總標準執(zhí)行確認資料、記錄工程項目執(zhí)行標準的情況,并進行評價。
(11)負責收集對工程建設標準的意見、建議,并提交企業(yè)標準化委員會。
(12)負責工程建設標準實施的信息管理。
材料員
在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xiàn)場,從事施工材料的計劃、采購、檢查、統(tǒng)計、核算等工作的專業(yè)人員。
(1)參與編制材料、設備配置計劃。
(2)參與建立材料、設備管理制度。
(3)負責收集材料、設備的價格信息,參與供應單位的評價、選擇。
(4)負責材料、設備的選購,參與采購合同的管理。
(5)負責進場材料、設備的驗收和抽樣復檢。
(6)負責材料、設備進場后的接收、發(fā)放、儲存管理。
(7)負責監(jiān)督、檢查材料、設備的合理使用。
(8)參與回收和處置剩余及不合格材料、設備。
(9)負責建立材料、設備管理臺帳。
(10)負責材料、設備的盤點、統(tǒng)計。
(11)參與材料、設備的成本核算。
(12)負責材料、設備資料的編制。
(13)負責匯總、整理、移交材料和設備資料。
機械員
在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xiàn)場,從事施工機械的計劃、安全使用監(jiān)督檢查、成本統(tǒng)計及核算等工作的專業(yè)人員。
(1)參與制定施工機械設備使用計劃,負責制定維護保養(yǎng)計劃。
(2)參與制定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3)參與施工總平面布置及機械設備的采購或租賃。
(4)參與審查特種設備安裝、拆卸單位資質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專項施工方案。
(5)參與特種設備安裝、拆卸的安全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
(6)參與施工機械設備的檢查驗收和安全技術交底,負責特種設備使用備案、登記。
(7)參與組織施工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和資格證書查驗,建立機械特種作業(yè)人員檔案。
(8)負責監(jiān)督檢查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檢查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狀況。
(9)負責落實施工機械設備安全防護和環(huán)境保護措施。
(10)參與施工機械設備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11)參與施工機械設備定額的編制,負責機械設備臺帳的建立。
(12)負責施工機械設備常規(guī)維護保養(yǎng)支出的統(tǒng)計、核算、報批。
(13)參與施工機械設備租賃結算。
(14)負責編制施工機械設備安全、技術管理資料。
(15)負責匯總、整理、移交機械設備資料。
勞務員
在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xiàn)場,從事勞務管理計劃、勞務人員資格審查與培訓,勞動合同與工資管理、勞務糾紛處理等工作的專業(yè)人員。
(1) 參與制定勞務管理計劃。
(2) 參與組建項目勞務管理機構和制定勞務管理制度。
(3) 負責驗證勞務分包隊伍資質,辦理登記備案;參與勞務分包合同簽訂,對勞務隊伍現(xiàn)場施工管理情況進行考核評價。
(4) 負責審核勞務人員身份、資格,辦理登記備案。
(5) 參與組織勞務人員培訓。
(6) 參與或監(jiān)督勞務人員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及參加社會保險等工作。
(7) 負責或監(jiān)督勞務人員進出場及用工管理。
(8) 負責勞務結算資料的收集整理,參與勞務費的結算。
(9) 參與或監(jiān)督勞務人員工資支付、負責勞務人員工資公示及臺帳的建立。
(10) 參與編制、實施勞務糾紛應急預案。
(11) 參與調解、處理勞務糾紛和工傷事故的善后工作。
(12) 負責編制勞務隊伍和勞務人員管理資料。
(13) 負責匯總、整理、移交勞務管理資料。
資料員
在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xiàn)場,從事施工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歸檔、移交等工作的專業(yè)人員。
(1)參與制定施工資料管理計劃。
(2)參與建立施工資料管理規(guī)章制度。
(3)負責建立施工資料臺帳,進行施工資料交底。
(4)負責施工資料的收集、審查及整理。
(5)負責施工資料的往來傳遞、追溯及借閱管理。
(6)負責提供管理數(shù)據(jù)、信息資料。
(8)負責施工資料的立卷、歸檔。
(9)負責施工資料的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
(10)負責施工資料的驗收與移交。
(11)參與建立施工資料管理系統(tǒng)。
(12)負責施工資料管理系統(tǒng)的運用、服務和管理。
施工員
(1)能夠參與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
(2)能夠識讀施工圖和其他工程設計、施工等文件。
(3)能夠編寫技術交底文件,并實施技術交底。
(4)能夠正確使用測量儀器,進行施工測量。
(5)能夠正確劃分施工區(qū)段,合理確定施工順序。
(6)能夠進行資源平衡計算,參與編制施工進度計劃及資源需求計劃,控制調整計劃。
(7)能夠進行工程量計算及初步的工程計價。
(8)能夠確定施工質量控制點,參與編制質量控制文件、實施質量交底。
(9)能夠確定施工安全防范重點,參與編制職業(yè)健康安全與環(huán)境技術文件、實施安全和環(huán)境交底。
(10)能夠識別、分析、處理施工質量缺陷和危險源。
(11)能夠參與施工質量、職業(yè)健康安全與環(huán)境問題的調查分析。
(12)能夠記錄施工情況,編制相關工程技術資料。
(13)能夠利用專業(yè)軟件對工程信息資料進行處理。
質量員
(1)能夠參與編制施工項目質量計劃。
(2)能夠評價材料、設備質量。
(3)能夠判斷施工試驗結果。
(4)能夠識讀施工圖。
(5)能夠確定施工質量控制點。
(6)能夠參與編寫質量控制措施等質量控制文件,并實施質量交底。
(7)能夠進行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評定。
(8)能夠識別質量缺陷,并進行分析和處理。
(9)能夠參與調查、分析質量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10)能夠編制、收集、整理質量資料。
安全員
(1)能夠參與編制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計劃。
(2)能夠參與編制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能夠參與對施工機械、臨時用電、消防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對防護用品與勞保用品進行符合性判斷。
(4)能夠組織實施項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5)能夠參與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6)能夠參與編制安全技術交底文件,并實施安全技術交底。
(7)能夠識別施工現(xiàn)場危險源,并對安全隱患和違章作業(yè)進行處置。
(8)能夠參與項目文明工地、綠色施工管理。
(9)能夠參與安全事故的救援處理、調查分析。
(10)能夠編制、收集、整理施工安全資料。
標準員
(1)能夠組織確定工程項目應執(zhí)行的工程建設標準及強制性條文。
(2)能夠參與制定工程建設標準貫徹落實的計劃方案。
(3)能夠組織施工現(xiàn)場工程建設標準的宣貫和培訓。
(4)能夠識讀施工圖。
(5)能夠對不符合工程建設標準的施工作業(yè)提出改進措施。
(6)能夠處理施工作業(yè)過程中工程建設標準實施的信息。
(7)能夠根據(jù)質量、安全事故原因,參與分析標準執(zhí)行中的問題。
(8)能夠記錄和分析工程建設標準實施情況。
(9)能夠對工程建設標準實施情況進行評價。
(10)能夠收集、整理、分析對工程建設標準的意見,并提出建議。
(11)能夠使用工程建設標準實施信息系統(tǒng)。
材料員
(1)能夠參與編制材料、設備配置管理計劃。
(2)能夠分析建筑材料市場信息,并進行材料、設備的計劃與采購。
(3)能夠對進場材料、設備進行符合性判斷。
(4)能夠組織保管、發(fā)放施工材料、設備。
(5)能夠對危險物品進行安全管理。
(6)能夠參與對施工余料、廢棄物進行處置或再利用。
(7)能夠建立材料、設備的統(tǒng)計臺帳。
(8)能夠參與材料、設備的成本核算。
(9)能夠編制、收集、整理施工材料、設備資料。
機械員
(1)能夠參與編制施工機械設備管理計劃。
(2)能夠參與施工機械設備的選型和配置。
(3)能夠參與核查特種設備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
(4)能夠參與組織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交底。
(5)能夠參與組織施工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6)能夠對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狀況進行評價。
(7)能夠識別、處理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隱患。
(8)能夠建立施工機械設備的統(tǒng)計臺帳。
(9)能夠進行施工機械設備成本核算。
(10)能夠編制、收集、整理施工機械設備資料。
勞務員
(1) 能夠參與編制勞務需求及培訓計劃。
(2) 能夠驗證勞務隊伍資質。
(3) 能夠審驗勞務人員身份、。
(4) 能夠對勞務分包合同進行評審,對勞務隊伍進行綜合評價。
(5) 能夠對勞動合同進行規(guī)范性審查。
(6) 能夠核實勞務分包款、勞務人員工資。
(7) 能夠建立勞務人員個人工資臺帳。
(8) 能夠參與編制勞務人員工資糾紛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9) 能夠參與調解、處理勞資糾紛和工傷事故的善后工作。
(10) 能夠編制、收集、整理勞務管理資料。
資料員
(1)能夠參與編制施工資料管理計劃。
(2)能夠建立施工資料臺帳。
(3)能夠進行施工資料交底。
(4)能夠收集、審查、整理施工資料。
(5)能夠檢索、處理、存儲、傳遞、追溯、應用施工資料。
(6)能夠安全保管施工資料。
(7)能夠對施工資料立卷、歸檔、驗收、移交。
(8)能夠參與建立施工資料計算機輔助管理平臺。
(9)能夠應用專業(yè)軟件進行施工資料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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