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tǒng)一的中藥調劑師證考試資格條件,
中藥調劑員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審核中醫(yī)處方藥味、名稱、劑量、用法、處方腳注、配伍禁忌、妊娠禁忌、毒麻藥超劑量及處方筆誤等內容;
2)計算中藥價格;
3)按處方進行中藥飲片的調配;
4)對調配后的藥劑進行復檢;
5)將中藥飲片進行臨時炒、炙處理;
6)按照處方要求,將處理后的原料、輔料配制成丸、膏等臨方制劑;
7)按照醫(yī)生處方或病家需要問病發(fā)藥,并解答中成藥、中藥飲片的療效、質量、用法、用量及煎煮方法等問題。
擴展資料
中藥調劑員鑒定場所設備:
鑒定場所:中藥配方的場地、中藥鑒別的場地、中藥檢測的場地、臨方炮制和臨方制劑的場地、用藥指導和中藥處方審核的場地(模擬藥店)。
設備:計時鐘、藥斗(二格)、匾、篩、顯微鏡(帶電光源)、烘箱(不銹鋼內膽)、分析天平(萬分子一)、電阻爐、干燥器、稱量瓶、減壓干燥箱、水浴鍋、電爐、臨方炮制爐子(加熱設備)薄層色普掃描儀。
材料:中藥材、中藥飲片、包藥紙、常用化學試劑、中藥對照品(標準品)、臨方炮制各種輔料。
工具:不銹鋼盛藥盤、不銹鋼盛藥缸、戥秤、盛藥盤、沖筒、常用化學分析器皿、臨方炮制炒具、電子秤、算盤、計算機、計算器、*藥典。
設施:鑒定用桌(臺)、飲片斗架(百眼櫥)、配方操作臺、考評員校對評分臺、算方操作臺。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藥調劑員
*統(tǒng)一的中藥調劑師證考試資格條件,中藥調劑的一般程序分審方、計價、調配、復核、包裝、發(fā)藥等六個程序。分述如下。
1.審方 審方系指藥房審方人員審查醫(yī)師為患者開寫的處方。合格的處方經(jīng)審方人簽字后即可交計價員計價收費,對于有疑問或不合格的處方,應即與處方醫(yī)師聯(lián)系,問明原因,協(xié)商處理,決不能只憑主觀臆斷或隨意處理。
2.計價 必須準確、迅速,以縮短患者取藥時間。
3.調配 調配系指調劑人員根據(jù)己有審方人簽字,并己交款的醫(yī)師處方,準確地調配藥物的操作。配方時按處方藥物順序逐味稱量
4.復核、包裝與發(fā)藥 為保證患者用藥有效安全,防止調配差錯與遺漏,對已調配好的藥劑在配方自查基礎上,再由有經(jīng)驗的中藥師,進行一次全面細致核對,重點核對調配的藥物和用量與處方是否相符
包裝的藥袋上寫明患者的全名。中成藥還須寫明用法與用量。
發(fā)藥是調劑工作中*后一環(huán),按取藥牌發(fā)藥,發(fā)藥時要與患者核對姓名劑數(shù),無誤后再向患者耐心地交待煎服法和注意事項,務使患者完全明了,以保證患者用藥有效。